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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庚创新实验室关于报送2025年度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位老师:
您好!嘉庚创新实验室现已获得福建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自主评审权,为提高全职科学研究人才的市场竞争力,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职改办”)根据《嘉庚创新实验室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人员职称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嘉庚人〔2025〕3号),组织开展2025年度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申报工作。
一、评审范围、对象
凡在实验室全职从事化学、物理学、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机械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等专业研究,符合《嘉庚创新实验室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人员职称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嘉庚人〔2025〕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的人员,均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的职务任职资格。
二、任职年限计算
申报人员任职年限、工作业绩及相关证书证明材料(业绩成果、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学时、发表的论文、专利授权公告日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三、申报评审应报送的材料及要求
(一)应报送的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2.《专业技术人员简明表》一式5份,电子版(word格式)命名为“张**+部门+申报资格名称”并发送到指定邮箱(ikkemzcps@xmu.edu.cn)。
3.各等级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现任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聘用合同书、年度考核登记表、继续教育证明等复印件各一式1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能查询到学历、学位证书信息的专业技术人员,不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但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编号及认证结果;年度考核登记表、继续教育证明提供职称晋升所需年份即可)。
4.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业绩成果,如项目任务书、项目验收材料、证书、奖状等材料复印件各一式1份。
5.反映本人科研能力水平的论文著作等材料复印件各一式1份。其中:申报评审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的,必须指定2篇发表在学术期刊上的本专业学术论文作为代表作;申报评审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的,必须指定1篇发表在学术期刊上的本专业学术论文作为代表作。
6.破格申报人员,应在《专业技术人员简明表》相应栏中注明破格的类型及符合嘉庚人〔2025〕3号文中的哪一条款,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曾参加评审未通过而再次申报者,应有新的业绩成果或论文著作。
(二)报送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请参照附件范例填写,必须字迹清楚,不得漏项;提供的材料(除《专业技术人员简明表》外)均用A4规格纸双面打印;复印件须将原件提交职改办查验,由职改办在复印件上签署核对人姓名、签注“原件复印”,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的,一律不予受理。
2.申报人员所在部门/项目应对申报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履行职责、科研诚信审核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形成考核推荐意见,填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的“任职考核情况”栏内;职改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简明表》应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的,组织正常评审。
3.《专业技术人员简明表》统一用A3纸竖式打印(仅限1张A3纸单面之内,字体大小、行间距可适当调整),不装订,表上的所有内容都必须在申报人员的《论文合订本》、《附件合订本》中体现。其中,工作业绩(含论文)必须是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取得的,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间为起点;研究项目以下达计划时间或任务书开始时间、发明专利以授权时间、标准以颁布实施时间、科学技术奖以获奖时间为节点;学术论文著作栏只填写在学术期刊上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科技专著或替代项;业绩成果栏只填写承担的科技计划研究项目、授权的发明专利、颁布实施的标准、科学技术奖获奖情况或替代项;获奖情况栏只填写与职称评审有关的奖项或证书。简明表应公示并加盖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公章。
4.提供的代表作需有:原件1份,复印件1份(仅保留正文,并掩去作者的中英文姓名、单位及期号,不加盖任何印章,不用签名、签注,左上角注明“代表作”字样)。指定的代表作文字复制比不能高于30%,需提交第三方机构提供的论文复制比率检测报告,检测工具建议使用中国知网AMLC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科研·人事版)。
其他学术论文著作复印件各一式1份,每份均需有封面、目录、内容、封底,并在有论文作者署名的页面上加盖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复印”字样,编好页码,附上“论文目录”页,装订汇总成《论文合订本》。被SCI、SSCI、EI收录的,需提交检索证明,并在《专业技术人员简明表》中注明。
5.请认真核对学术论文发表的刊物是否属国家新闻出版署认定的学术期刊,是否属《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览》、《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目录》和《中国科技核心期刊目录》收录的核心期刊(以论文发表当年最新的版本为准),其中属发表在核心期刊的请在《专业技术人员简明表》中用“▲”注明。
6.科研项目任务书、项目验收材料、科研成果效益证明、授权的发明专利证书及其实施情况、颁布的标准及其实施情况、获奖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证明、年度考核登记表、继续教育证书等材料复印件汇总成《附件合订本》,并附上目录、编好页码;《附件合订本》目录末,请注明申报人员姓名、单位、申报专业组别、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7.按照省人社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闽人社文〔2015〕338号)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
8.申报人员的所有申报材料应装在有封口的档案袋或档案盒中,并在正面贴上内装材料清单,在侧面注明申报人姓名、单位、申报专业组别、联系电话等。
9.申报人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按照有关规定撤销职称,3年内不得申报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3年,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高级职称代表性成果鉴定、答辩考核
(一)高级职称申报人员须提供评审聘任要求的代表性成果(核心期刊或同等水平的业绩成果)用于代表性成果鉴定。用作代表性成果的材料需额外提供复印件一式3份(其中1份应完整复印,即含封面、目录、内容、封底;另2份仅保留正文,并掩去作者的中英文姓名、单位及期号,不加盖任何印章,不用签名、签注,左上角注明“代表性成果”字样)。
(二)高级职称申报人员均需就本人基本情况、发表的论文著作、取得的业绩成果及学科发展现状等情况进行答辩考核。答辩考核可借助PPT,简明扼要地介绍本人基本情况、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发表的论文著作等情况,并对专业组专家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答辩考核时间不超过15分钟(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三)未能按后续通知要求及时参加代表性成果鉴定和答辩考核的高级职称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此次评审。
五、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
(一)报送时间:2026年1月12日-2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送地点:能源材料大楼3号楼人力资源办3405。
联系人:吴元钦,联系电话:0592-2882522
电子邮箱:ikkemzcps@xmu.edu.cn
六、其他注意事项
本次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由实验室统一组织推荐申报、评审,评审通过结果将备案到福建省人社厅、福建省科技厅、厦门市人社局和厦门市科技局,并归到个人档案,与实验室薪级职务无直接对应关系。此职称评审结果由实验室发放聘书,不再发放福建省职称证书。请申报人员自留底稿。
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1月12日
附件:
1. 《嘉庚创新实验室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人员职称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嘉庚人〔2025〕3号)
2. 报送职称材料:
①申报材料清单
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范例)
③专业技术人员简明表(范例)
④申请简况表(范例)(仅提供电子版)
⑤论文、附件合订本、材料分类标识格式
1.申报材料清单.doc.doc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范例).docx.docx
3.专业技术人员简明表(范例).doc.doc
4.申请简况表.xlsx
5.论文、附件合订本、材料分类标识格式.doc.doc
编辑:嘉庚创新实验室
内部链接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厦门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