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NOTICE
首页 > 公示公告 > 产业公告公示 > 正文
嘉庚创新实验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嘉庚创新实验室产业化项目评价机制和转化运营管理办法》、《嘉庚创新实验室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实施细则》、《嘉庚创新实验室职务科技成果赋权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经嘉庚创新实验室2025年第30次实验室主任/主任扩大会审议通过,鉴于实验室科技项目《高端教学与科研仪器》(项目编号:RD2022080301)所产出的科技成果已获得明确的投资意向和投资方认可的转化价值,因此实验室拟将嘉庚实验室科技产业发展(厦门)有限公司应持有的鹭翔嘉仪(厦门)科技有限公司49%技术股权奖励给成果完成人代表,并由周鹤受让49%的奖励股权。全体成果完成人均同意由周鹤老师代表团队持有上述科技成果转化所形成奖励股权以及转化收益,并签署相关声明文件。
现予以公示。
本次公示期为15日。如有异议,请于本公示发布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嘉庚创新实验室产业项目办提出。
联系人:张弘 李佳楠
联系邮件:neo.h.zhang@xmu.edu.cn
联系电话:0592-2882565
嘉庚创新实验室2026年02月27日
编辑:嘉庚创新实验室
内部链接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厦门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