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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庚创新实验室科技成果转化股权奖励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嘉庚创新实验室产业化项目评价机制和转化运营管理办法》、《嘉庚创新实验室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实施细则》、《嘉庚创新实验室职务科技成果赋权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经嘉庚创新实验室2024年第26次实验室主任/主任扩大会审议通过,拟将实验室人才培育项目《嘉庚实验室先进光学智能检测研究院》(项目编号:HRTP-[2022]-53号)及其补充协议所产出的科技成果通过作价投资的方式完成转化,并设立厦门嘉鹭光学科技有限公司(暂用名,具体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
鉴于该项目所产出的科技成果已获得明确的投资意向和投资方认可的转化价值,因此实验室拟将嘉庚实验室科技产业发展(厦门)有限公司应持有的技术股权的70%(即49%)奖励给成果完成人代表,并分别由洪明辉受让19.6%的奖励股权、郭盛辉受让29.4%的奖励股权;同时拟将项目所产出的科技成果70%的所有权或申请权按28%和42%的比例分别赋予成果完成人洪明辉和郭盛辉。现予以公示。
本次公示期为15日。如有异议,请于本公示发布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嘉庚创新实验室产业项目办提出。
联系人:李佳楠 姚梅宾
联系邮件:meibinyao@xmu.edu.cn
联系电话:0592-2882565
嘉庚创新实验室2024年09月06日
编辑:嘉庚创新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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