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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工程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审的通知

  • 2021-05-18
  • 各部门:

         根据厦门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厦门市工程经济系列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发布的《关于报送2020年度高级工程师评审材料的通知》(详见:http://gxj.xm.gov.cn/zwgk/zcps/tz/202103/t20210323_2526439.htm),现将实验室申报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1. 凡在厦门市企事业单位直接从事生产建设、勘察设计、技术研究、产品开发、技术服务、技术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符合《关于印发<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人社发〔2021〕1号)、《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福建省人事厅关于福建省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意见》(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福建省人事厅关于改进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的若干意见》(闽人发〔2004〕145号)、《关于职称工作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闽人发〔2002〕15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人员职称评价改革的若干意见》(闽政办〔2016〕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且未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均可申报。

    2. 工程技术领域技能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按照《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闽人社发〔2019〕1号)、《关于支持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的通知》(闽人社发〔2019〕2号)相关规定执行。

    3. 对在闽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永久居留身份证或各地颁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可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人社发〔2021〕1号)、《关于开展在闽台湾地区居民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08〕70号)、《关于开展台湾地区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技术士)直接采认相应职称有关事项的通知》(闽人社发〔2019〕4号)的规定通过所在单位自主申报。

    二、评审专业:

    1. 机械工程、机电设备安装与维护、化学工程、制药工程、环境工程、电子工程、电力电气、科技管理、质量工程、食品工程。

    2. 土建类:建筑工程施工、工程建设管理、工程监理、工程质量监督、建筑装饰、工程检测、建筑材料、工程造价、建筑结构设计、建筑电气、建筑暖通空调、建筑智能化、给水排水、建筑设计、城乡规划、城乡建设、园林景观、市政工程、道路与桥梁、岩土工程、水利工程、港口工程。

    三、申报方式:

    (一)网上申报

    采取网上申报、现场收件的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1.登录“厦门市工程经济工艺美术系列职称申报评审系统”www.xmzcps.com(以下简称“职称申报评审系统”),

    网上注册:2021年5月10日8:00—6月4日17:30;

    网上申报:2021年5月10日8:00—6月11日17:30。

    2.申报人网上注册→填写信息→提交申报→单位审核、上报→等待网络预审→查看预审结果(查看审核状态)→预审通过→网络预约交件时间→现场交件(详见操作手册)。

    3.资格公示。网上信息填写完整确认无误并提交实验室审核通过后,实验室将申请人基本情况、申报评审、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对有反映和争议的材料,要认真核查。材料真实,符合申报条件,且群众无异议的,方可推荐上报。

    (二)现场收件

    1.网上预审通过后,在“职称申报评审系统”进行网上预约现场交件,凭预约单号到交件地点办理。未经网上申报的,材料不予受理。所有申报材料须经实验室审核确认并加盖公章后予以逐级报送。申报材料及要求详见《2020年度厦门市高级工程师申报材料及要求》(附件1)。

    2.现场收件:2021年5月24日—2021年6月18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请在规定预约时间内递交评审材料,逾期恕不受理。

    3.上述时间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动态调整,请随时关注“职称申报评审系统”(htt p://www.xmzcps.com)和“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网通知(http://gxj.xm.go v.cn/zwgk/zcps/)。

    4.收件地址:思明区湖滨北路108号振业大厦二楼(按预约时间),咨询电话:0592-2858701、2858703。

    四、其他事项

    1.申报人员任职年限计算至2020年12月31日,即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资历及相关证书证明等材料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凡未满规定年限的,一律不得申报。2020年12月31日以后取得的业绩成果、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学时、发表的论文、发明专利授权公告日、社保凭证等,不作为2020年度评审的有效材料。

    2.申报人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评委会组建单位撤销职称,2年内不得申报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3年。

    3.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网的“职称评审”专栏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最终通过人员以正式批准文件为准。对评审未通过的申报人不进行复评。

     

    联系人:叶赟

    联系电话:0592-2882520

    联系邮箱:yeyun@xmu.edu.cn

      

    附件:

    附件1:2020年度厦门市高级工程师申报材料及要求.pdf

    附件2:2020年度申报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清单.xls

    附件3: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模板.doc

    附件4:申报人用户手册.pdf


     

     

    人力资源办

    2021年5月17日

     


    编辑:嘉庚创新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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